JPJ Malaysia 扣分制度

提高驾驶员意识和合规性

扣分制度

引入扣分制是为了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经常违反交通规则且有违章记录的驾驶员更有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扣分制的实施被认为能够阻止机动车驾驶员继续违规,并最终导致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对于持有有效驾驶执照(CDL)的驾驶员,将根据其累计扣分总数采取相应措施:

合格驾驶执照(CDL)持有者规则

  • 前20分:发出警告。
  • 第二次扣20分:首次吊销驾驶执照6至8个月。
  • 第三次扣20分:第二次吊销驾驶执照8至10个月。
  • 第四次扣20分:第三次吊销驾驶执照10至12个月。
如果持有商业驾驶执照 (CDL) 的司机在五年内被吊销执照三次,则其执照将被注销。
持有临时驾驶执照(PDL)的驾驶员:

临时驾驶执照(PDL)持有者规则

  • 驾驶执照累计扣分达到20分后,将立即吊销,不设任何暂停期。
驾驶员累计扣分达到警告、吊销或注销驾照所需阈值时,将收到正式通知。吊销或注销驾照的生效时间为:

通知与执法

  • 驾驶员交出驾照,或者
  •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已过去21天
任何驾驶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驾驶员都必须到陆路交通局(JPJ)办公室交回其驾驶执照,并且严禁驾驶车辆。
在马来西亚,PDL(实习驾驶执照)是新驾驶员通过考试后获得的临时驾照,需要经过两年的实习期,期间驾照上会贴有“P”字贴纸,并实行严格的扣分制度。
CDL(合格驾驶执照)是在成功完成 PDL 阶段后获得的完整、无限制的驾驶执照,可以续期更长时间,并最终获得职业驾驶执照。

有关处罚、吊销驾照、减少扣分奖励和其他事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PDF 文档。

[子规则 4(1)]

已列入清单的违规行为和扣分项

No.罪行罪行描述除货车和公共以外的机动车驾驶员货车和公交车司机
1该法第43(1)款鲁莽驾驶,不顾他人感受1010
2该法第45(1)款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摩托车1010
3该法第79(1)款驾驶时不服从或无视警察、道路运输官员或交通管理员的交通管制指令46
41959 年交通信号灯(尺寸、颜色和类型)规则第 17(1) 条 [LN 167/1959]不遵守红灯信号(交通信号灯)46
5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第17B条或1959年交通信号灯(尺寸、颜色和类型)规则第12(3)(a)或12(3)(b)款连续超车46
扣分制度 (KEJARA) 信息和 PDF 文件来源于马来西亚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JPJ) 官方网站。
更多详情请参阅JPJ官方网站 点击

上述未列明的任何违规行为和扣分情况,请参阅 PDF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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